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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4章
即使昨晚睡得比较晚,李追远还是在特定的清晨时刻醒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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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醒他的不仅仅是生物钟,还有对新一天的期待。
睁开眼,侧过头,那道身影已经手持画笔站在桌前。
月白色的短衫,雾青色的三裙,竹节纹白玉发簪,一人成一景,烟雨空蒙。
阿璃侧过身,二人目光交汇。
李追远下了床,走到画桌前,
那幅画卷上,俩孩子嬉戏玩耍的地方,被阿璃画上了一圈鲜花草地。
昨晚李追远是故意把这幅画摊开放在这里的,谭文彬肩上带着的俩孩子,阿璃一直都能看得见,自然也就能认识。
不过,单纯给他们画山水背景明显有些过于单调。
李追远用手指看旁边大量空白处,建议道:
「这里,这里,还有这里,都可以画上私塾,再画几个手持戒尺站在私塾门口的老鸿儒。」
阿璃点头,示意自己知道了。
李追远继续道:「可以再画几个洋人传教士,用来教英语。」
画卷中原本神情喜悦的俩孩子,嘴角一下子了下去。
李追远出去洗漱时,正好碰见太爷拿着扫帚在扫灰。
李三江昨儿个睡得很早,今儿个起得也就格外早,他扫的是昨晚李追远用黄纸灰铺出的路。
「也不晓得是哪里吹过来的灰,怎么还有点发粘?」
「太爷,我帮你泼点水。」
「哗啦」一声,水冲之下,这些灰烬迅速消融。
李三江拄着扫帚,看向下方坝子,柳玉梅此刻正坐在那里喝着茶。
看来,这市偿的老太太,身体是变好了。
李三江前些天还真有些担心她,毕竟人的年纪一大,指不定哪天就因为什么毛病给直接送走。
洗漱完后,今早没有下棋,因阿璃还在忙着画「补习班」。
李追远也终于能腾出手来,翻开《走江行为规范》进行归纳整理。
晨风带着沁人的凉意,透过纱窗吹拂进来,带来略带俏皮的活力。
李追远写完了,揉了揉手腕,再起身来到阿璃身边,几座私垫和一座小教堂已经就绪,这是近景。
远景还有大量可规划空间,容得下「德智体美劳」全面发展。
谭文彬对待这俩孩子是包含浓浓父爱的,包括在对他们进行「死后教育」时。
可换到李追远这里,世界就变得残酷许多,主要是李追远本人脑子里,「学习」与「负担」、「劳累」这些,压根就扯不上关系。
「吃早饭啦!」
下楼,吃早饭。
润生已准备就绪,别人都是一碗阳春面,撒上葱花,精巧点缀,润生这儿是一大盆,
失去婉约的同时尽显豪迈。
李三江异道:「,友侯呢。」
润生:「李大爷,阿友去接壮壮了。」
李三江:「壮壮啥时候回来?」
润生:「不晓得,周云云也回南通了。」
「那就不催他了。」李三江吃了口面,又疑惑道,「周云云回南通了,关友侯什么事,他跑去干嘛?」
嘬了一口筷子,李三江很严肃地说道:
「你们啊,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,有些事,是万万不能做的。」
「阿嚏!」
林书友打了一记响亮的喷嚏。
二人坐在史家桥的护栏上,这座桥就在公路上,从市区到石港,就只能走这条路,车开过去必然能看见他们。
谭文彬给林书友递上一张纸,问道:「你的身体素质,还能感冒?」
林书友也觉得奇怪,说道:「我也不晓得。」
谭文彬跳下栏杆,站在林书友面前,伸手给他整理起衣领子。
「来,打起精神,小伙子皮囊很不错,给自己来点阳光和自信。」
书友是俊俏的。
要是忽略掉带着些许口音的普通话,林书友几乎就是现在流行的黄色封面爱情小说里的男主。
以前上大课时,经常有别班女同学主动来与阿友搭汕。
此时,面对彬哥的鼓励,阿友只能强行露出笑容。
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。
林书友竖瞳一闪,说道:「周云云。」
轿车在前面调头转弯,又开了回来,靠桥边停了车。
最先下车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云云,她一下来,就直接扑在了谭文彬怀里,眼泪不自觉地往下流淌。
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,在见到谭文彬时,终于可以彻底抛去。
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骼膊,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,她要确认,这一切都是真实的,这并不是自己的梦。
谭文彬一只手楼着她肩膀,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,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,嗅着她身上的香气。
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,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。
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,才会意识到,伴侣能做到这一点,到底有多难,又有多可贵。
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,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,还有人,压根就不敢去试探。
对谭文彬来说,现在他怀里的,是一个会因为他的「死亡」而魂不守舍的女孩。
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,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。
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,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,身上带着金属挂坠,头发束起,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。
这形象,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,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。
林书友看着她,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。
不是说,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么?
这—哪里像了?
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,身材也很好,但这种气质,并不是他所喜欢的,毕竟阿友骨子里,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。
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,甚至愿意表示支持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。
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,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,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。
确实挺帅气的,往那儿一站,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,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,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,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。
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,他这才意识到,自己疏忽了。
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,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,大体也应该差不多,可生活交友中,
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。
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,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伙伴。
谭文彬:「云云,介绍一下?」
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,红着眼眶笑道:「给你们介绍一下,琳琳,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。」
谭文彬纠正道:「未婚夫,已经见过家长的。」
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,继续介绍道:「这是林书友,彬彬的好朋友,老家福建的。」
谭文彬:「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。」
周云云:「陈琳,大我一届的学姐,老家温州的。」
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,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,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。
谁知道陈琳直接从口袋里掏出烟,给林书友拔了一根。
林书友低头,看着掌心里的烟。
陈琳又丢了一根给谭文彬,然后自顾自地拿出一款精美的火机,「咔」一声点燃抽一口吐出烟圈,一气呵成。
林书友默默将烟叼在嘴里。
沉默的不仅是阿友,还有童子。
先前坐桥上等待时,童子还在不停地给自己战童做思想工作。
等见到真人后,童子也闭嘴了。
陈琳将火机再次点燃,凑到林书友嘴边,帮他点燃。
「你不抽烟的吧?」
林书友点点头:「以前抽,后来彬哥叫我戒了。」
谭文彬拿出火机给自己点了,笑着道:「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抽什么烟啊。」
陈琳指了指谭文彬的头发,耸了耸肩:「这头发染得,很潮。」
周云云这才发现谭文彬的头发是白色的,先前只顾着查看谭文彬是不是真实活着的,
细节方面还真没留意。
「彬彬,你的头发——”」
谭文彬:「实习时导师说我看起来太嫩,为了方便开展工作,我就把头发染成了白色,你瞅瞅,看起来是不是稳重多了?」
周云云:「不好看,显得老了。」
谭文彬:「那就说明有效果了,放心,过阵子它就会变黑了,我图便宜,用的廉价劣质的染发剂。
走,我们先去镇上吃早饭,石南这里店少,咱去石港吃去。
陈同学,要不我来开车?」
陈琳点点头,直接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去。
谭文彬把烟丢地上踩了踩,坐上驾驶位,林书友打开副驾驶车门,刚想坐进去就看见周云云走了过来,就有些尴尬地把手放在车门下沿,防止她碰头。
周云云:「阿友,你也太客气了。」
林书友笑了笑,然后也坐到后排,上车前把烟掐了。
可坐进去后,发现陈琳还在继续吞云吐雾,车子里也有老烟味残留,显然,她并不爱惜自己的车。
车子发动,陈琳开口问道:「谭同学,你是怎么做到让我们云云对你这么死心塌地的,要不是我开车,她应该会赶今早第一班客车回来。」
谭文彬一边调头一边说道:「高中时的班长大人,喜欢上班上坐老师讲桌旁的混混男同学,这多经典啊,是吧?」
周云云红着脸坐在副驾驶位上,不说话。
陈琳:「我说云云那是年纪小,没见过世面不懂事时容易被骗,云云反驳我说不是的,她说,你能豁出命来对她好。」
周云云提醒道:「琳琳———」
谭文彬抿了抿嘴唇,没在这个问题上发散,只是淡淡道:「应该的。」
当初石桌赵那个女的,因为嫉妒对周云云下咒,自己跟着小远哥杀去石桌赵,那个下咒害人的女生,被谭文彬用黄河铲分户了。
这些事,周云云是不知道的,但女人的第六感,让她恍惚察觉到,那几日谭文彬为自已去做了什么。
在石港镇上找了家老字号面馆,面积不大,且已过了早高峰饭点,里头的客人并不多谭文彬:「来尝尝,我以前走读上学时经常来这一家。」
「彬彬啊,哎哟,真是你啊彬彬,好久不见你了哦!
「嗯,赵阿姨,是我。」
「这是.」赵阿姨指着周云云问道。
「我孩儿他娘。」
「啊,这么快?」
「那是,都生俩了。」
「臭小子,还是那么爱贫嘴,胡咧咧没个正形。」
谭文彬打了个哈哈,点了面条馄饨以及一些包子油条。
里头的环境有些油腻,尤其是靠里面的位置,墙壁上有些发黑。
林书友刚打算开口对陈琳说她坐外面自己坐里面。
结果陈琳先开口道:「我坐里面你坐外面。」
说完,她就先坐了下来。
可以看出来,她的家庭条件很好,但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强。
谭文彬:「抱歉哈,咱们这儿毕竟是小地方,条件简陋。」
陈琳:「这里是你和云云生活上学的地方,有你们的故事,出来玩,不就是寻这些的么?」
林书友:「再美丽的景色要是没有故事,就会容易腻。」
陈琳看向林书友,夹起一个小笼包,道:「来,敬你一个包子。」
林书友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包子吃起来,其实这话是当初他们去省内其它地方时,小远哥说的。
因为Js省内很多景点,没什么名山大川、壮丽景色,就靠吃前人的诗歌宣传红利,然后游客们络绎不绝地过来脑补。
谭文彬:「吃完饭,带你去市区逛逛,爬爬狼山?」
别的不敢说,论省内旅游资源,南通说自己是倒数第二,就没其它市敢争这个倒数第e
陈琳摇摇头:「没必要这么麻烦了,我查过狼山海拔,跑上去不见得能出汗。」
谭文彬:「这叫轻松爬山,太高了也不好,累人。」
陈琳:「你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,哪怕回家,给我安排个房间休息就行,哦,隔音得好。」
周云云:「琳琳,来,吃火饺。」
陈琳咬了一口火饺,看着周云云的神情,疑惑道:「你们,还没那个?」
「咳咳」谭文彬被豆浆呛到了,少见有问得这般直白的,还是女生。
周云云羞红了脸,低下头。
以往相处时,二人很是自然,可不知为什么,来到这里后,琳琳像变了个人一样。
林书友:「成年人,得懂得负责。」
陈琳笑了一声:「你情我愿双方都快乐的事,搞得谁亏欠谁的,什么老派思想。」
林书友欲言又止,他是知道彬哥是担心自己死在江上,出于对周云云的负责,才没有那样。
谭文彬双目一凝,蛇瞳稍纵即逝,问道:「那你交往过几个对象?」
陈琳耸了耸肩:「多了去了,数不清,也就最近才空闲下来,有云云陪我,我不寂寞了。」
谭文彬抑制住笑意,低头吃着馄饨,他刚刚看了,对方身上带处子气息,所以这和宿舍里没经验的男生喜欢吹嘘自己感情史没什么区别。
谭文彬先吃完,去结账,林书友吃得也快,跟着一起出来。
「彬哥—」
「没事儿,别有负担,反正彼此都没看对眼。」
接下来,谭文彬开车,载着大家去了周云云家。
既然都回来了,那肯定得看望一下父母,就算周云云不用探望,他谭文彬也得回来维系一下好感度。
准丈人和准丈母娘都在纺织厂里上班,周云云的奶奶见孙女和准孙女婿来了,高兴地马上把老头子端去厂里喊他们回来。
然后,就开始张罗起了饭食。
村里有晚上才去镇上开卖的屠户,奶奶去割了肉,鸡直接在窝里抓,鱼在自家后头的鱼塘里打。
一顿午饭,吃得很是热闹,饭后,陈琳开始了午睡,夜里赶路确实是困了。
谭文彬则牵着周云云的手,在村里散步。
走累了后,二人就坐在小河旁说起了话。
谭文彬讲起了自己到处跑工程的见闻趣事,讲着讲着,周云云就躺在他怀里,就着午后温暖的阳光,睡着了。
轻轻拨去她脸颊上的发丝,谭文彬嘴角挂起微笑。
这一刻,他也矫情地希望时间可以永远静止。
林书友实在是没事可做,他又不能上去陪人家一起午睡,也没办法跟着彬哥去散步,
最后,他干脆扛起锄头,跟着周云云的爷爷下地干起了活儿。
这让周云云爷爷犯起了难,瞧得出来,小伙子有一把子使不完的力气,可问题是,他帮自己家干活儿,名不正言不顺啊。
陈琳睡到了黄昏,林书友也就干到了黄昏。
直把老两口弄得很不好意思。
陈琳走出房间,来到二楼阳台,这里正好可以看见在田里忙活的林书友。
她无法理解,林书友在那里做什么,但这一幕看起来,还挺有趣。
陈琳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顶针,银质,上刻七条盘曲的蟒蛟,指尖轻轻一拨,一根细针自环上立起。
陈琳将指尖奏过去,轻轻一刺,随即整个人一阵颤栗,眼眸里浮现出一抹白色。
眺望四周后,指尖挪开,细针收回,顶针则放入口袋。
「这南通——怎么这么干净?」
下方田里。
正在干农活的林书友身体一僵,随即回头看去。
后方就是周云云家的二层民房,二楼阳台上,站着陈琳的身影。
童子的声音自心底传出:「这是阴阳家,这女娃子是阴阳家。」
林书友:「为什么我和彬哥先前完全察觉不出来?」
童子:「这是阴阳家下面的一个分支,取阴走阳,以阴做事以阳避世,自我切割因果在她没有显露出阴的一面时,光看阳面,只能看出是一个正常的普通人,不会有破绽。」
林书友:「好的还是坏的?」
童子:「你当是在看电视剧么,还分好人坏人?」
林书友:「我是怕周云云有危险。」
童子:「应该没什么危险,谭文彬的走江功德能让他父亲受益,那肯定也会有一部分落在周云云身上,周云云能遇到她与她待在一起,她能为周云云遮挡掉一些麻烦。
再说了,周云云本身只是个普通人,没谁会特意针对她。
而且,她既然选择以阳面来与周云云相处,她其实更害怕沾惹到因果。
这确实是个好相亲对象,战童,你得把握住。」
「什么意思?」
「她这一流派,也是注重血脉传承,只有通过祖祖辈辈不断更改修,才能让阴阳之序清晰无痕。
你是官将首天才,再搭配阴阳家血脉,生下的孩子,天赋应该不会差。」
「童子,你想得可真深远。」
「我能存在很长时间,你肯定受你那个小远哥影响,不会追求延续生命的法子,你总不能死后还要求我来陪葬吧?
总得给我留下个品质高点的载体,你真要绝嗣了,我会比那些孤家老人还要可怜。」
「省省吧,我们互相都不是对方的菜。」
林书友扛起锄头,打算去找谭文彬汇报这一情况。
恰好谭文彬与周云云回来了,林书友主动走上去,周云云与林书友打招呼后,先跑回自己家去找陈琳。
把事情说了后,谭文彬摸了摸下巴,说道:「我认可童子的判断,对了,除了这些,
童子还说什么了?」
林书友:「没了。」
下一刻,林书友的双眼开始不停开关竖瞳。
「呵呵呵。」谭文彬被逗笑了,说道,「童子是不是让你更加主动和努力?」
林书友摇头,竖瞳却还在继续角力。
谭文彬伸手拍了拍林书友的肩膀,语重心长道:
「童子啊,适当地催一催可以理解,但别过界了,小心阿友去找小远哥打小报告,你也不想在阿友身体里再被加个封印吧?」
竖瞳消散。
谭文彬:「走,该吃晚饭了。」
晚饭后,陈琳提议去唱歌。
石港镇虽说人口在附近是最多的商业也是最丰富,但还是远远比不上市区。
不过唱歌这种活动还是得人多才热闹,谭文彬就先开车载着大家回了思源村。
小远哥和阿璃肯定不会去的,但萌萌喜欢参与这种活动,也爱玩。
车从村道拐到通往李三江家的小路,谭文彬本打算让阿友下车把萌萌喊出来坐车一起去市区。
不过,周云云坚持既然来了,那就得问候一下李大爷。
没办法,谭文彬只得陪着她一起下车,陈琳也跟着下了车向里走去。
李三江家晚饭吃得晚些,这会儿,秦叔正提着一个水桶给花圃浇水。
「秦叔。」
「壮壮。」
谭文彬有些疑惑地指向花圃里新栽种的一块区域:「这儿之前怎么了?」
秦叔:「换了个品种搭配。」
其实是那天,秦叔被老太太一剑抽飞进花圃里,碾死了不少花,这是新种的。
「这位姑娘是谁?」秦叔看向陈琳。
陈琳主动自我介绍道:「我是阿友的前女友。」
林书友:「..—
秦叔笑了笑,点点头,继续浇花。
陈琳则蹲下来,伸手轻轻摸了摸身前的花瓣,虽才含苞欲放,可一股子特殊的幽香已然发散。
花是普通的花,但香却不是一般的香。
陈琳看向秦叔,如果是花匠水平导致的话,那这位的水平,未免太高了吧?
刘姨正在端饭上桌,见谭文彬回来了,说道:「哟,要回来也不早说。」
谭文彬:「我们吃过了,打算喊萌萌一起去市区里唱歌。」
刘姨:「萌萌在西屋呢,你敲个门。」
谭文彬:「当然。」
阴萌的屋子,不敲门了,还真不敢随便进因为即使是阴萌本人,都无法确保她的屋子是否安全。
敲了几下门后,里头传来一阵瓶瓶罐罐摔倒的动静。
过了会儿,门被打开,阴萌疑惑道:「现在难道改规矩了,回家还要互相问候一遍?
9
「唱歌去不去?」
「什么时候?」
「马上。」
「去。」
阴萌走出来,将门关上,然后高兴地跑向厨房,过了会儿,她更开心地走了出来,对谭文彬道:
「刘姨也去哩。」
刘姨撩起发梢,微笑道: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和你们一起去玩玩。」
陈琳自走上坝子后,注意力就被二楼露台上的少年和女孩吸引住。
最开始是二人的形象,虽然年纪还小,可那股子气质与容貌,却已经出尘。
尤其是那女孩的打扮,更是让她有种小时候在老宅翻看古画的感觉,这世上,总有一小部分人,能俗世免浊。
紧接着,是二人的动作,他们坐在藤椅上,手指不停地在前方点着,像是在进行着某种游戏。
陈琳:「他们在做什么?」
林书友:「在下棋。」
陈琳:「盲棋?可是棋盘不对。」
林书友:「三盘一起下。」
陈琳再仔细看去,发现确实。
李追远收回手,目光下移,落在了陈琳身上。
阴阳家的阳面,与普通人无异,无法从气息上进行探查,但刚刚陈琳看向自己的目光里,带上了风水之相的审视。
气息可以隐藏,但有些习惯不能,她应该是为了偷懒,想尽快分辨出自己在做什么,
复刻自己正在下的棋盘。
谭文彬小跑着上了楼:「小远哥。」
在露台角落处,谭文彬做了汇报。
李追远:「应该无事,如果是阴阳家的话,我刚观其面相,应该修的大阳面。」
谭文彬:「大阳面?」
李追远:「走的是采阴补阳的路子。」
谭文彬:「哦~」
谭文彬没听懂,而且这「采阴补阳」,听起来也着实怪怪的。
李追远:「就是以玄门积功德,塑世俗之身。这一脉的人,更爱惜自己羽毛。」
阴阳家在历史上曾经大盛过,后来渐渐式微,有一部分阴阳家传承就走入俗世,相当于另一种手段的「耕读传家」。
李追远曾在太爷家地下室找到过一本《阴阳相学精解》,一定程度上,少年也能算是一个阴阳师。
谭文彬:「就是阿友不喜欢她这一类,人家也没看得上阿友。」
李追远:「童子催了么?」
谭文彬:「还好,就催了两句,但童子还是充分尊重了阿友意见。」
阿璃坐在藤椅上,目光也是落在陈琳身上。
坝子上,陈琳蹲下身,捂着肚子,看起来很是难受。
阿璃的眼睛,能突破她的阳面,看见她的阴面。
陈琳只觉得身上有一道火在烧,在自己未主动操控时,自己的阴面似要显露出来,她越是竭力克制,身体就越是难受。
这感觉,像是自己要走火入魔了?
所以,这世上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美伪装。
阿璃没有恶意,她只是习惯性地想看穿每个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。
一如过去那么多年,她在梦里,看着一头又一头的邪祟在自己面前伪装、惆吓。
想要不害怕,不去被它们所影响,就得把它们的本质看清楚。
李三江的声音传来:「阿友回来了啊,那个壮壮,壮壮呢,我的壮壮呢!」
谭文彬:「李大爷,壮壮在这里!」
一边大声回应着一边快速奔下来,谭文彬冲到了李三江面前。
「瘦了,怎么瘦了这么多!」
李三江心疼坏了,骡子掉了。
谭文彬:「外头吃得没家里好嘛,还是李大爷你家里的饭好吃,养人。」
「嘿嘿,那就让你刘姨给你多做点,好好补补,咦,你头发是怎么回事?」
「我自己染的,好看不,李大爷?」
「好看个屁,染个白毛,还不如黄毛,至少看起来精神。」
「成,我明儿就去镇上理发店染个时兴的黄毛。」
「这丫头怎么了,身体不舒服?」
李三江注意到了蹲在地上的陈琳,周云云在她旁边也在做着关切的询问。
陈琳只是摇头,示意自己没事,可这样子,看起来哪里像没事?
李追远走到露台边,看到这一场景后就晓得发生了什么,他将手搭在了阿璃肩上,轻轻拍了拍。
阿璃啊,不能再看下去了,再看人家就要现原形了。
女孩从刚刚的聚精会神中脱离,收回了视线。
陈琳身上的难受燥痛感消失了,她长舒一口气,站起身,对周云云说道:「没事了,
真的,你看,我没事了。」
李三江问道:「这丫头是哪家的?」
秦叔提着水桶回来,回答道:「前女友。」
「啥?」李三江看向谭文彬,「你前女友?」
林书友赶忙帮彬哥解释:「是我的,不是,不是我的—”」
谭文彬介绍了一下,李三江才终于明白大家的关系。
李三江:「哦,所以前女友的意思是,人家没能相中友侯你?」
林书友:「.—嗯。」”
李三江对陈琳道:「丫头,你再仔细瞅瞅,细皮嫩肉干活还多的骤子,世上可是少有哦。」
陈琳对李三江有好感,因为先前伴随这个老人的出现,她走火入魔的症状才消退的。
「大爷,我们两家离得太远了,不合适。」
李三江:「距离不是问题,友侯在南通也很少回家,你看,他也不是个恋家的人。」
林书友以前回家次数就不多,现在是有家不能回。
成了真君的他,已和官将首体系做了事实切割。
李三江继续道:「友侯家里条件不错的,有庙有山头,到时候你给他多灌灌迷魂汤,
人和钱不都被你拐去温州了么?」
童子:「对对对!」
陈琳:「这不太好吧?」
李三江:「瞎,有啥不好的,你们温州人不是最会做买卖么,这笔买卖划得着。」
童子:「就是就是!」
林书友现在有种身处于牲口市场的感觉,李大爷就差把袖口往下一撸,与陈琳手指算价钱了。
陈琳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,不知道为什么,她习以为常的那种洒脱不羁劲儿,在这位老人面前发不上力。
谭文彬主动解围吸引火力道:「李大爷,云云也来了。」
李三江瞪了谭文彬一眼,反问道:「咋咧,你想重新发卖啊?我告诉你,这我可不同意。」
谭文彬:「哪能啊。」
李三江:「我跟你说,云云多好的一个姑娘,能看上你,是你这个白毛的福气。」
谭文彬:「嗯,没错。」
李三江看向周云云,问道:「我听说,上大学也是能领证生孩子的?」
周云云:「啊?」
李三江:「能早点领证就早点领证,能生就生,最好直接生他个双胞胎。
你看,壮壮他爹现在升官跟坐火箭似的。
咱也得抓点紧,电视里不都那么演么,地位高了就要棒打鸳鸯搞什么联姻了。」
周云云虽然很害羞,但能听出来老人对自己的关心维护之意。
谭文彬:「李大爷,你先吃饭,我们吃过了,现在去市里唱歌,你去不?」
李三江:「那你们去吧,我怎么可能去。」
一群人走了,人太多,阴萌把小皮卡也开上了。
谭文彬敲了敲阴萌的车窗。
阴萌将窗户摇下来,问道:「怎么了?」
「人多热闹,你去大胡子家问问梨花去不去,再问问萧莺莺,她喜欢唱歌的。」
「哦,好。」
阴萌将车驶上村道,不解道:「把萧莺莺也带上去,会不会不合适?」
坐在后车座上的刘姨说道:「没事,那姑娘也不是个省油的灯。」
阴萌:「那他们不知道?还是知道了却没告诉我?」
刘姨:「应该是觉得无害吧。」
小皮卡开到大胡子家外头,阴萌下去喊人。
梨花很痛快地答应了,萧莺莺也答应了,把笨笨暂时交给了熊善。
熊善逗弄起自己的儿子,笨笨把头一扭,与自己这个亲爹,不熟。
一人一死倒脚步都很轻快地跟着阴萌往车这边跑,靠近了,看见坐在车里的刘姨后,
两个一起放缓了步子。
刘姨:「唉,看来我不该去的,倒是扫了你们的兴致。」
梨花与萧莺莺马上快速打开车门,上了车。
熊善抱着孩子,站在坝子上,看着车上的众人,忍不住低头对怀里陌生的亲儿子说道:
「你妈现在肯定开心死了。」
笨笨:「嘿嘿。」
家里坝子上,没去唱歌的人正在吃饭。
柳玉梅单独坐在小圆桌边,对李三江道:「哪有你这样当长辈的,对谁都催着结婚,
催着生孩子,真把人当骤子养呢?」
李三江用手背抹了一下嘴,看了一眼坐在一起吃饭的李追远和阿璃,没反驳。
他是想催别人么?他也想催自己家的,可那群骤子都成年了,自家的不是还小着呢嘛。
饭后,柳玉梅带阿璃回屋洗澡。
前阵子,她当柳家大小姐的时候,是自己坐在浴桶里,让阿璃给自己续热水。
一会儿一个「妹妹水凉了」、「妹妹再铺点花瓣」。
阿璃还真的听话,自己要她做什么,她就做什么。
现在,看着坐在浴桶里的阿璃,柳玉梅不由发笑道:
「来,坐好了,姐姐来帮你洗澡。」
阿璃回头,看了一眼奶奶,又转了回去。
站在后面的柳玉梅,从飘着花瓣的水面上,能看见自家孙女的倒影,女孩笑了。
一群人进了练歌房,谭文彬要了个包厢,点了很多啤酒果盘。
起初,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大家有些放不开,不过渐渐的,场面也逐渐热络起来。
刘姨的嗓音很好,歌唱得很好听,有一种专业的感觉,让陈琳都忍不住赞叹侧目。
要知道,一开始见面时,这个妇人正系看围裙给一家人做看饭。
谭文彬给萧莺莺点了一首《千千阙歌》,纯当是回味一下小远哥当年听过的金曲。
一想到小远哥当初听着这首歌被小黄莺上,谭文彬就有点控制不住的想笑。
只是这种小小的恶趣味,只能自己偷着乐,不能分享。
然后,谭文彬又特意点了一首时下很火的歌,点完后,将一个话筒交给陈琳,另一个话筒递给林书友。
林书友拒绝:「彬哥,我不会唱歌。」
自进入这里以来,林书友就在旁边规规矩矩地坐着,没唱过一首。
谭文彬:「没事,这个你肯定会。」
等伴奏响起后,林书友看着屏幕,发现自己的确会。
陈琳很是大方地指了指林书友:「来,前男友,一起来!」
二人的合唱声随之响起:
「一时失志不免怨叹,一时落魄不免胆寒——·爱拼才会赢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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